一朋友起诉离婚,已调解两次,下月开庭,请问,这次开庭能判下来
一般不直接判决。
开庭审理只是查明情况,一般不直接判决。
您好, ◆针对性解答:婚姻关系解除与否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支招: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事前收集证据十分重要。 关于离婚,就需要找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1)没有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一方外出租房租赁合同、物管或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据、 孩子跟随一方在外读书的证明等证明 (2)一方没有履行家庭义务或者夫妻义务的证据 (3)一方被家暴、虐待等的报警记录、医院的治疗记录、妇联或基层调解组织的相关调解记录等 (4)一方因为暴力或对另一方不忠诚为了挽回对方而写的书面的保证书 (5)关联人员的证人证言 ◆相关问题: 1、离婚还要涉及财产的分割,不知您们是否有共同财产?协商一致了吗?共同财产一般判决是一人一半,当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最好您先要将财产的状况证据固定哦! 2、离婚还要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不知您是否有子女?法院判决是看哪方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所以,您想争取抚养权,就要注意收集自己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证据哦! ◆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