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前公司故意刁难
劳动仲裁前公司故意刁难 因前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和购买社保,我们有几个员工都辞职了,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已离开该公司一个月了。
现在该公司借说有部分在我们就职期间的单据不见了,要求我们几人回去对账,但公司电脑中的记录被我们辞职后,该公司电脑重装情况下全部删除了,而且该公司也把我们之前工作时使用的作业流程记录表收起,不给我们,故意刁难我们。
公司故意刁难我们就是为了让我们撤销劳动仲裁申请。
我们其中一人A在职时负责掌帐的,但并非财务.出纳(因原财物休产假了)。在以前工作时,老板并没有投放足够资金在公司中,导致欠下其他公司2万多。在离开前,总公司派了一名会计来跟A办交接手续,该会计也计算出公司的帐是支出大于收入的,交接证明上,是一个新的掌帐员工签名的,证明上盖有有总公司财务章,该公司的公章。
现在老板吓唬同事A说如果不撤劳动仲裁申请,就把她在职时的支出证明单销毁,找人做假账,然后告她偷了公司2万多块。
那么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ara88(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09-05-27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