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求助
求助 本人30周岁性别男,今年结婚,老婆33周岁,都属于初婚,都未生小孩,相恋7年。准备生小孩,去我们这计生委办理《准生证》(湖南省新化县曹家镇计生委),计生委检查我妻子以前有大月份怀孕使(就是怀孕3月以上),不给办理《准生证》。要想办理《准生证》必须得有医院的大月份人流证明书,可我们是6年前在广东的一家小型医院做的人流,证明书没办法开到。求助,这荒唐的政策怎样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力,政府提倡跟鼓励晚婚晚育,可这样的政策是歧视跟怀疑打击大龄青年。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kf168(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3-08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