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可只由父亲提出收回全部房产并索赔吗?
可只由父亲提出收回全部房产并索赔吗? 父母将两栋沿街商住楼卖给子女,合同上写明每栋首付五万元可办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将余款付清后才可办土地使用权证过户,但去年8月和11月在两栋首付均还未付的情况下父母先后在房屋所有权证过和土地使用权证户时签了字,现多次追要首付及余款(总计近四十万元其中还得使出很大一部分还账和分给其他子女)均未果,父在外租房住,母慈悲想再要一段时间看看怕弄恼了更不给,但父觉得久拖易生变会更难要,请问1父母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问题最有效?2原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名字,若母亲不忍心,而可只由父亲提出收回全部房产并索赔吗?(买卖合同上父母都签字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wq20……(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1-03-08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