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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院查封的车辆已经放行,但是法院的停车场要收费?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院查封的车辆已经放行,但是法院的停车场要收费?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院查封的车辆已经放行,但是法院的停车场要收费,停了一共28天,我们去提车时候,一会儿说780元,一会儿说400.也么有任何依据。请问不是国家有《行政强制法》第24条,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第25条明确规定了,因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第26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法院出具了放行通知单,但是到了停车场就要不合理收费了,请问我改投诉谁?怎么提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董芊妤(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5-05-2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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