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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纠纷

拆迁安置纠纷 律师们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是安徽寿县的,按照拆迁办的说法是,女的只要结婚领证了就没有拆迁安置补偿了,就在5月初的时候我家里面因为房子已经拆迁,拆迁办安排开始分房子,按每个人35平方标准来分,但是我家里面在帮我选房子的时候,拆迁办说没有我的平方,说我已经结过婚,事实上我没有结过婚,现在说从电脑上查说我被计生管理了,在4月初的时候我去寿县民政局开了未婚证明,拆迁办的人都不予理睬,还说要调查我是否有过生育之类的话,就在5月初我之前写了一份未婚调查表,拆迁办的说我2011年就已婚,我说你是否有证据他说肯定有,随后又去我之前在上海工作的单位来对我进行调查,我是2013年在上海一家公司办的离职的,后来又去我的原单位对我进行调查我的婚姻状况,请问下我现在如何证明我自己是未婚的,还有拆迁办对的婚姻状况的诬陷,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iputa……(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5-28 09: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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