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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予农耕地征用路道纠纷

荐予农耕地征用路道纠纷 公元1985年经新溪村委整体规划,改路建桥,为我红星村、金星村、各坑村三村共用路口的公路,改善交通方便,在当时村委会通过与农田户主协调同意,所征用的土地以减免上交国家公购粮为对换条件,但近年来国家全部减免公余粮,农田户主觉得吃亏不顾人道,九年来多次在三村路口用坭石堵塞村道,导致交通不便和危险性,我村多次向上反映到村委会都置之不理,请专家指点,解决我村路口纠纷,还人民群众的通行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叶光进(广东)
提问时间:2011-03-08 08: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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