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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侵权责任主体如何确定,其确定依据是什么?

侵权责任主体如何确定,其确定依据是什么? 平凉市泾川县住建局以(2002)156号文件,将我等7人分配泾川县建筑公司。我去报到时,泾川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说是:“泾川县建筑公司已事实破产”,泾川县住建局也没在开据去泾川县建筑公司的介绍信,无缘无故我就失业了。咨询一下,泾川县建筑公司已法定破产,在法定破产中因不存在劳动关系,未列入破产职工名录。  该侵权主体该如何确定,其确定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强(甘肃-平凉)
提问时间:2015-05-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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