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酗酒,高血压等原因引起昏迷在游泳池里而造成不治身亡
酗酒,高血压等原因引起昏迷在游泳池里而造成不治身亡 我是太原市某游泳馆,在前几天下午3点左右时,一名47岁男子,突然昏迷在水深1米左右游泳池里,游泳馆救生人员马上打捞上岸,及时进行了心脏复苏术,空水等急救,同时拨打120.7分钟左右120赶到现场,进行输氧,输液,心脏复苏术的急救,并拉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大概4点20分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从发现死者昏迷至开始抢救不超过10秒,(也就是说死者刚一昏迷,救护马上拖拽上身使其头部离开水就开始抢救)。在抢救的同时有一名泳客是某医院医生,也在帮救护人员对其进行抢救。空水过程中死者呕吐出中午的饭菜等,并且含有酒精味道,并没有大量的水出现。打捞上来后,死者面色正常,没有反应出溺水出现的脸部,嘴唇黑青的现象。
在医院抢救的时候,死者爱人到达医院后说中午喝了大概有不到2两的竹叶青酒。
在发现死者昏迷并打捞的过程中,死者并没有佩戴泳帽和水镜,也就说死者刚刚下水做热身的时候就突然昏迷。并且在死者的泳帽眼镜中发现一个白色的空药瓶,经上网查询,是治疗高血压的药物。
据本单位从医院,医生,专业体育部门等相关部门查询,死者的死因应该是猝死。
我想知道像这样的情况,本单位和死者家属应该怎么样协商或是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此事???
因为从责任问题上讲,本单位针对于酗酒,高血压,心脏病等等有明确的提示,不允许有类似情况的泳客进行下水。但是,酒喝的少,看不出来。有某种病史我们更看不出来。所以我想请问像以上我所说的情况,我们游泳馆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赔偿多少钱???谢谢,在线等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enan2……(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03-07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