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怀二胎快四个月,老公提出要离婚,请问我能否要到一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无权提起离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