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客人就餐摔倒,恶意敲诈餐厅
客人就餐摔倒,恶意敲诈餐厅 我是一家连锁餐厅店长,2015年5月23日,在我们店就餐的一位50岁左右的女性顾客突然摔倒。第一时间餐厅值班经理过去询问情况,客人称并无任何动作,只因地面太滑就摔倒。以此为由问责我们餐厅,但观察后,地面并无水渍也无油渍,椅子也是完好无损。店方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将摔倒顾客送往医院检查,检查期间此患者一直喊疼痛,并表现出身体不能自由活动、无法站立的情况。但经过全身检查后,检查报告显示此患者一切正常。但即便是报告出来,医生告诫并无大碍后,此患者仍说疼痛难忍。进医院到检查完从医院出来,此“患者”一直都是坐在轮椅上,由我们餐厅人员协助。而后2天餐厅又陪同患者及其家人到医院复查、拍片、拿药。患者状态跟之前没有什么变化,依然喊疼,无法自行站立、行走。此后第二天,也就是发生“事故”第4天,我们员工在路上偶然发现此“患者”自己在路上行走自如,并用自称有伤的手臂提了有4、5斤左右的水果,过马路等动作与常人无异。根据患者家人意思,他们还想要求餐厅对其进行经济赔偿。本餐厅为维护客人利益,前前后后所有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均由店方垫付的,大概有2000元左右。请问各位律师大人,这种情况,餐厅有没有理由拒付他们要求的补偿,能否要求此患者将本该个人承担的费用部分交还给餐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ytyu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5-05-27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