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本人单位下午14点上班,我于13点55分左右在单位附近摔倒,期间有一位路过的同事看到

律师您好,本人单位下午14点上班,我于13点55分左右在单位附近摔倒,期间有一位路过的同事看到 律师您好,本人单位下午14点上班,我于13点55分左右在单位附近摔倒,期间有一位路过的同事看到。地点是到办公场所的必经之路,由于本单位建新办公大楼,在原办公楼后门的位置自行修建两堵围墙隔出一米左右的安全通道,并且此通道连接单位的家属区,职工上下班都经由此路。医院诊断脚踝骨挫伤,韧带损伤,关节腔积液。我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单位拒绝,理由是:1.办公场所以外的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领导认定办公场所必须为办公室内,办公室外必须发生车祸等交通事故方可认定为工伤。)2.摔伤时只有一位同事可作证。后自行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工伤申请,社保工作人员到单位了解情况时单位指出受伤时所在地点的路段不属于本单位范围。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5-05-27 10: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