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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我们结婚十个月,在结婚期间分得土地规划占地费每人十万元,其中十万给男方还账连带生活费。在第八个月时提出离婚后回到娘家住,剩余十万元在我手中,在这两个月间剩余的十万元也基本花掉。现在男方要求分我花掉的十万元,我是否应该偿还。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LIn143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3-07 09:48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 静律师
2011-03-07 09:51
你需要举证那10万元用在了家庭共同支出上,如果能举证,可以不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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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3-07 09:53
你拿的10万元应该算作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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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3-07 09:56
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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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书芳律师
2011-03-07 11:29
不应偿还,如需帮助电联或单位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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