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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某男以女性身份,刻意用手机发短信破坏别人夫妻感情,致使某夫妇感情破裂
某男以女性身份,刻意用手机发短信破坏别人夫妻感情,致使某夫妇感情破裂 某男以女性身份,刻意用手机发短信破坏别人夫妻感情,致使某夫妇感情破裂,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可以索赔吗?若可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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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15-05-2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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