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轻伤害可以监外执行吗?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可以每月回家一天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一般在看守所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在监狱、看守所外执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部分政治、言论自由不得行使,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这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同样是轻伤害,但由于案情不一样,在量刑上也是有区别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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