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能否当作我们夫妻财产来分割?
能否当作我们夫妻财产来分割? 与夫再婚三年,近段夫的子女轮流这个借钱,那个借钱,有三处房子的,也借钱买房。他把他自己帐户里的几万元给了她女儿买房用。
我把我名下的钱存在我儿子的帐户里,送给儿子今后上学,工作,结婚等用。就告诉他,我手里的钱也送给了自己的儿子。儿子现已18岁,当年判给了前夫。
请问,儿子帐户里的钱还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么?我们离婚时,我儿子名下的钱是否当作我们夫妻财产来分割?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零星雨(山东)
提问时间:2009-05-2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