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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对方不按时给生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按时给生活费怎么办 我06年初与前夫协议离婚,无任何财产纠纷,当时有一子15个月,抚养权归他,并由他抚养。10年3月初因孩子户口在我单位,前夫以孩子上小学为由将孩子送到我这里,留下2000元钱,答应每月支付500元钱作为孩子生活费(这个约定当时找的律师签的协议,我和他都签字按的手印,并没去公正处公正)。至10年7月份前他连续打到我帐户2000元钱,后来借口没钱至2011年3月一直不给钱。我工资每月700元钱,根本不够花,一直在娘家吃饭,也没住房,为了上班和孩子上学方便,当然也为了省钱,一直在单位职工公寓住。实在是自己经济能力有限,这些天我多次打电话给他要钱(他在外地),他总是推托不汇钱,我想起诉他,但不知怎么办。又想给孩子改我的姓但必须他签字,他肯定不同意,您帮帮忙,好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omao……(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1-03-0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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