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
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 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这条最高法院关于建筑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 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这个约定指的是什么呢? 是约定的付款方式,还是鉴定机构按照平方施工进度折算百分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5-05-2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