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调解谈判

剖腹术导致膀胱裂开,我该怎样维权

剖腹术导致膀胱裂开,我该怎样维权 2014年11月3日早上发现动红了,到医院剖腹生小孩,在手术过程中,医院医生称膀胱有裂开,是因为有粘连,手术进行了两个多小时。11月7日和医院协商达成协议:对因膀胱裂伤在医院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院方全部负责。提供一个单人间。半月后,医院对本人尿频(一天跑厕所十几次)的说法是正常的现像,对此我真的是无语了。在医院总共是住了四五十天,其间我们找医院协商几次未果。后来医院要求我们做医疗事故鉴定,这肚子里的伤害怎么鉴定?我们是一步步的进入的他们设的陷阱中了,鉴定专家全是省各医院的医生,在鉴定会上对于医院所负责的费用说成是我家“做孽”(太穷了)付不起。还说我是有急症状况才动的手术,谁都知道动红之后是不会马上发作要生的。哪里来什么急症状况呢。专家提问只能针对那个问题回答,不能多一个字,这点非常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对我们患方是绝对不平的一个规定。最后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再后来找医院协商,他们就不赔偿了,把这件事情说成了顺理成章的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ngho……(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5-24 16:5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