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剖腹术导致膀胱裂开,我该怎样维权
剖腹术导致膀胱裂开,我该怎样维权 2014年11月3日早上发现动红了,到医院剖腹生小孩,在手术过程中,医院医生称膀胱有裂开,是因为有粘连,手术进行了两个多小时。11月7日和医院协商达成协议:对因膀胱裂伤在医院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院方全部负责。提供一个单人间。半月后,医院对本人尿频(一天跑厕所十几次)的说法是正常的现像,对此我真的是无语了。在医院总共是住了四五十天,其间我们找医院协商几次未果。后来医院要求我们做医疗事故鉴定,这肚子里的伤害怎么鉴定?我们是一步步的进入的他们设的陷阱中了,鉴定专家全是省各医院的医生,在鉴定会上对于医院所负责的费用说成是我家“做孽”(太穷了)付不起。还说我是有急症状况才动的手术,谁都知道动红之后是不会马上发作要生的。哪里来什么急症状况呢。专家提问只能针对那个问题回答,不能多一个字,这点非常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对我们患方是绝对不平的一个规定。最后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再后来找医院协商,他们就不赔偿了,把这件事情说成了顺理成章的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ngho……(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5-24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