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他多年未缴纳物管费,今天法院传票到啦,通知6.3日去
缴了也要去,跟法院说清楚已缴付,除非对方撤诉。不用怕,如果有确实不该缴付的理由,法院会酌情予以减免,我们经常处理物业费纠纷案件,消费者如果能拿出证据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适当少缴
既然起诉了,最好去法院调解,也可提前支付物管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