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双方打架,已构成轻伤害,经派出所调解后一方赔偿,还有网逃资料没有上报
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你得到什么文件也不行,只能做的完善一点:
第一、和解出具谅解书;
第二、办公单位销案;
第三、签订赔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