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龄认定
建议你直接去单位主管部门反应你的情况。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人薪发[1994]43号:因“文革”延期分配工作的1966至1969届大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从应毕业当年的9月1日(春季毕业生从应毕业当年2月1日)起计算,其中因个人原因超过当时规定报到期限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从本人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