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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请输入问题标题

房屋出租请输入问题标题 我出租的房屋到2014年底才到期,现我想收回,另有他用。请问:1.乙方不同意怎么办? 2.对方提岀补偿,多少为合适?有法律依据吗?(现每月租金为1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ZX5869(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1-03-05 10:1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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