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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上门女婿,因受够了岳父岳母的压迫,在别人的屋檐下无法抬头
我是一上门女婿,因受够了岳父岳母的压迫,在别人的屋檐下无法抬头 我是一上门女婿,因受够了岳父岳母的压迫,在别人的屋檐下无法抬头,本想寻求于fa lv 的保护,却发现法律并无有关上门女婿的相关规定,因此只能再此诉说,寻求帮助。希望有关部门对农村的这种枷锁式的婚姻予以解决。以下是结婚是岳父母逼迫下签订的协议。陕南某些农村此协议众多。以下为协议真实内容,无一修改。 招书(上门女婿协议) 兹因何**(继父),王**(亲母)膝下女子程**(继子女12岁跟母亲到何家)已长大成人可继承家业,经亲友牵线双方自谈愿招丹凤某村的袁**为上门女婿,现就有关事项立字据如下; 1.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及我干部和家门到面后袁*上门后交压金贰万元《20000元》。 2.双方年龄达到结婚年龄按婚姻法办理结婚手续。 3.婚后必须按照党的各项政策完成各项义务,共同努力安排好家务,赡养父母,继承财产,家外男方到何家后要团结邻居,搞好关系。但何氏家门大小不能歧视男方;共创和睦家庭。 4.关于后代出生的姓别第一胎姓何(跟继父姓),二胎姓袁。 5.如女方现在中途反悔承诺金全退,财产各分一半,如果男方反悔压金贰万元归女方父母所有。 6.此招书字从当日起生效,如有任何一方反悔,责任自负。 双方当事人;袁** 程** 凭证人;何**(某村村长) 袁&& 何%% 何## 何!! 袁@@ 何**(某村村调节出任) 代笔人;何**(某村村会计) 201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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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05-23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