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网吧电脑丢失,我们当网管的有责任吗?
网吧电脑丢失,我们当网管的有责任吗? 2011年2月28日,上午9点13分,我们网吧丢失一台液晶显示器,当我发现小偷时,他已经跑到门外,我和另外的一个网管奋力去追赶,但是,最终还是被他逃脱了,通过监控摄像头看见,此人清晰的面孔以及体形。但是,老板并没有采取报警措施。直到今天,他还是没有采取报警措施,我得到的答案是,网管赔偿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这所谓的一切全是老板自己一个人说的算。老板给了我连个选择,一是,按原价赔偿,一千多,罚我这整整一个月的工资。二是,自己买一台显示器赔偿。
其一,他的机子是已经是三四年前配置的,而他要我按原价赔偿这一点,我感觉很不公平,以现在的市值来看,应该贬值了不少钱。
其二,老板要我赔偿所有损失责任,这点,我十分有异议,我来工作的时候,老板并没有和我正式的签过合同书 之类的,也没有明确的明文规定,我们网管的工作职责,但是,现在,发生如此的事情,一切罪责却由我们网管来承担。
因为现在老板还压了我半个月的工资没发,电脑的事情,给我一个星期的处理时间。请问各位叔叔阿姨,倘若我走法律的途径,就算电脑的事不该我负责,而不需要我赔偿的话,而我和老板的关系弄僵了,老板压力我半个月的工资,他会不会以无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发放我那半个月的工资,而我现在又没有有效的证据说明,老板克扣我那半个月的工资,在法律的层义上来看,我应该为此事讨还一个说法吗?
请各位叔叔阿姨们给我一个明确的指示,好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华中通讯(北京)
提问时间:2011-03-04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