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购买二手房,已交订金和中介费,已签购房合同,已办理完市属公积金贷款(已签完贷款合同,等待放贷中),已
购买二手房,已交订金和中介费,已签购房合同,已办理完市属公积金贷款(已签完贷款合同,等待放贷中),已 购买二手房,已交订金和中介费,已签购房合同,已办理完市属公积金贷款(已签完贷款合同,等待放贷中),已交首付款给第三方托管(过户后两个工作日将由第三方付与卖方),合同上写明我向原业主支付给原租户的违约金7000元,尚未办理过户。原因:原业主房内尚有租户,签订购房合同时已通知原业主和中介让租户搬离,原业主和中介也多次口头通知租户,并提出可以帮忙再租新的房子,但租户现在以回老家生小孩为理由没有搬离。问题:1、为避免过户成为业主后,与原业主租户产生纠纷,现在的情况是否不宜办理过户?是否应让原业主将租户问题处理好妥善搬离后再过户?2、若原业主处理不善,租户一直不搬离,导致不能按购房合同规定60日内完成过户,可否追究业主违约责任?要求房款20%的违约金?3、若一直不能过户,已经办理完等待放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该如何处理?(若放贷,会直接打入原业主银行账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32342158(北京)
提问时间:2015-05-23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