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租期未满,租客书面通知要求提前解约及退回押金,且拖欠水电费及物管费,还不前来交接房屋。该怎么处理?

租期未满,租客书面通知要求提前解约及退回押金,且拖欠水电费及物管费,还不前来交接房屋。该怎么处理? 房子租给一家公司做宿舍,租期一年。租了5个月后,该公司在应付租金日(每月22日)7天后EMS寄来不再租房的书面通知,并要求退押金。合同明确规定,租客提前解约,房东有权不退押金作为赔偿。在收到该租客书面通知时,还拖欠几个月的水电费和物业费。因租客自行更换了门锁,现在又不来交接房屋,请问,1、我可以不退押金吗?2、合同解除期到了后,如租客还不来交接,我怎样才能收回房子?租客还留在房内的物品如何处理?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rboo……(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5-23 11:2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