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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中贵重物品丢失

跟团旅游中贵重物品丢失 公司组织报团去海南旅游,期间在导游的引导下去海上的大排档吃海鲜,公司乘坐的大巴车停在岸上,附近环境杂乱没有停车场,我们走后车上也无人留守。三个小时后我们回来发现一共有13个人的物品丢失我们第一时间报案,下车前公司同事查看所有车窗窗门并上前亲手固定,案发现场为车尾窗户打开。经警察分析窗户附近及座位上的灰土痕迹不是脚印。等我们游玩归来后旅游公司只予以赔偿8000元,但我们总计丢失物品金额在2万元以上,其中有两部贵重的单反相机。我们公司有2万元的押金未支付给旅游公司,现在旅游公司打官司要求我们予以支付。请问律师先生我们这种情况官司打赢机会大吗?旅游公司的赔偿合理不合理?他们在合同中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一条不知道是否为霸王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P132(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3-04 11: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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