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里有一对夫妻,双方结婚时,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钱10余万,婚后有一女
依据法律规定,彩礼不予返还,可以要求对方过错赔偿
您好,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可以不用返还彩礼。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
您好,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过一般是不予退还彩礼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彩礼不太容易退还,但是可以对方过错要求赔偿。
请采纳。
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有权退彩礼。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你好,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彩礼根据具体情况退,女方有外遇要给男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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