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房产解抵押问题
房产解抵押问题 律师,你们好!关于房子解抵押问题要请教,情况较复杂,请耐心看下,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月我家一处房子卖掉了,打算跟买家去房管局过户,办手续才发现我家房子还处理抵押状态,原来在14年前(2002年),我家房契借给亲戚抵押贷款10万,由于亲戚当时无力偿还,贷款方起诉到法院,我爸去听审,当时判了我家要承担3分之一的债务,我家当时就缴款。法院出具了收款票据和房契给回我们,由于已收回房契,根本不知道还要去房管局办理解抵押手续,由于父母都是没文化,也不懂这方面,所以一直没办理这手续,现在卖房才知道还有这道手续没办理。目前我家还留有当时的缴费票据,但房管局还是要求我们去法院申请重新写份解抵押的说明才给办这个业务。目前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很迷茫啊,这么多年再叫法院出证明,这个程序该怎么走啊?不知如何处理,请赐教,万分感谢!
现在我们到当时法院档案室复印了当时的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申请表执行人:**农金会债权债务清偿中心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A
被执行人B(即我爸爸)
**农金会债权债务清偿中心与A、B借款纠纷一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被执行人A应清偿借款68973374元及利息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B对上述债务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本院于2002年3月6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关荣光所有的座落**房屋进行查封,,并向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在限期内,被执行人B履行完毕其承担的三分之一债务,余下的债务由A履行,现因被执行人A去向不明,且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A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
本院认为,本案是符合中止执行条件的,依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xyben(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5-05-2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