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果走程序到要几个月才能拿到赔偿?谢谢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您好!工伤认定之后,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即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一般在申请报销或申请支付的次月初支付;由单位承担的,随时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单位拒不支付或者拖延支付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请求协助;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后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