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关于孩子治疗费的问题。
离婚后关于孩子治疗费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离婚时的协议是:一切财产和孩子归男方所有,女方不承担孩子任何费用。目前我在国外,去年孩子生病需要去北京治疗,男方说工作忙没时间,我怕耽误孩子,回国带孩子去北京做了治疗。医生说需要每年做一次治疗,直到16岁为止。孩子去年9岁。(去北京治疗得来回12天,所有费用至少要5000元并且还有11年),今年寒假孩子又该做治疗了,结果男方没有带孩子去。为了不耽误孩子治疗,今年暑假我必须再回国带孩子看病。我去年要求男方出5000元费用,结果被他拒绝了。我觉得这笔费用应该由男方付,毕竟协议是这样写的,并且离婚时我又没拿一分钱,因为他有外遇给我造成的精神伤害已经让我感到很委屈了。这笔钱由男方出合理吧?如果他不出,我能起诉他吗?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anfan……(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1-03-03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