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体育课中进行折返时不慎于另一组同学碰到导致骨折
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体育课中进行折返时不慎于另一组同学碰到导致骨折 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体育课中进行折返时不慎于另一组同学碰到。导致了大腿骨折,后评为十级伤残。该课前教师已进行了安全教育,事故发生时教师只有几米远。而且在折返中途还专门停止,让学生之间的间隔再扩大一点,以免碰撞发生。问,事件中老师与学校要承担何责任。现家长要求赔偿7万元,就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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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nb1233……(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5-21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