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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纠纷
土地补偿纠纷 我村2009年土地被征用,我儿子在2008年与我儿媳结婚,并于2009年生一男,儿媳和孙子没有土地,请问,他们有权分得征地补偿费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468925……(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1-03-03 08:38
陈晓云律师
2011年03月03日 08时48分
户口在的人以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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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1-03-03 08:56
要看户口本上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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