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我妹妹被强奸了我应该怎么办?求好心警察或律师帮忙给点建议
我妹妹被强奸了我应该怎么办?求好心警察或律师帮忙给点建议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暂且以A和B来称呼,
A为我妹妹
背景:普通市民
B为强奸我妹妹的该男子。
背景:家里有钱,并且在据B说在公安局有人(从A口中得知,此人不是公安局的,就应该是车管所的,A也不是很确定到底是车管所的还是公安局的)
B是成家了的一男子,因机缘等众多因素和A相识,然后告知A自己还没有成家,于是B便和A发展成了
情侣,并且B会不定期打钱给A用(打到A的银行卡上),在这期间B购买了iphone给A,当一个月以后
,A发现B居然有了家室,并且还有了几个小孩以后,A便对B提出分(至少2个月以前提出分手),但
是B十分恼怒,大发雷霆,不同意分手,可A非要分手,A多次提及分手,然此期间,A在家的时候拒
绝B到A的住所,因为A已然和B分手,然B却强行破门而入(5月17日),并强行捆绑住A与B发生性关
系,在其中恶毒殴打A,捂住A的口部导致A无法呼叫求救,其中B以“既然你认为你的脸蛋漂亮,那
我就毁了它”从而用点燃的烟在A的脸部点,导致A惨叫,并且脸部毁容,B强行与A发生性关系以后
,B便把A强行关押在房间内(18号),其中B还脱光A的全身衣服,要挟道若A不予B一起去工作,那B
将抱着没穿衣服的A去大街上行走。
然后噩梦还没有结束,在19号B又再次恶毒的殴打A,A借机以要下楼洗头发,让B送A去,然后A趁B去
锁车的时候,诚惶诚恐逃离了到警察局,在某警察和A说了一些厉害关系后,A在情绪激动之下和警
察局签字画押了不再追究B的责任。但事后A的家人知道此事后,便联系A了解事情经过,最后才知A
是担心告不倒B,从而B会报复A,所以A一直诚惶诚恐不敢追究。
目前该案件有几点比较辣手:
1.B在强行和A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是带套的。
2.因A于19号逃出来,但在17号B强行与A发生关系,如今已过去4天
3.如此情况能让B绳之以法,那将会情况好点,但如不能讲B绳之以法,那B有可能因此报复A(根据B
的变态心理),并且A知道了一些B在做的一些违法事件。那B很有可能会封口。
4.如B所说B真的在公安局“有人”那或许只有申请回避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glo……(贵州-安顺)
提问时间:2015-05-20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