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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是通过媒人介绍相亲认识的,在相亲期间,女方父母告之男方
男方和女方是通过媒人介绍相亲认识的,在相亲期间,女方父母告之男方 男方和女方是通过媒人介绍相亲认识的,在相亲期间,女方父母告之男方,女方是结过婚的,在婚姻生活中受到刺激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具体病史男方不知道,然后按照女方当地风俗,第一次见面给女方1280元和女方家人300元,第二次女方和女方家人到男方家,男方又给女方888元和女方家两个人各688元,后经男女双方协商准备结婚,女方要求男方给女方父母抚养费48000,给女方其它费用4800元,办喜酒时男方还要给女方肉,洒,饮料,男方按女方要求全部拿给了女方,而后男女方办了喜酒但未登记结婚,喜酒后未满十天,女方精神病复发,在住院期间男方才从院方了解到女方精神分裂症已患4、5年,而且反复发作四次,在发病时还有暴力倾向,父母都不认,于是男方想退婚,退婚能要回这些损失吗?哪些损失可以要回来呢?迫切想得到您们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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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5-05-20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