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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太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输水管道工程,占用用农民耕地,每亩只给村民1080元,只给两年

2011年4月太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输水管道工程,占用用农民耕地,每亩只给村民1080元,只给两年 2011年4月太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输水管道工程,占用用农民耕地,每亩只给村民1080元,只给两年。村民们找乡政府,乡政府答复,太钢就是按这个标准给的。太钢按装管道后,原来的土地本来土层就薄,经过挖掘,复盖,现在根本看不到土了,我们找乡政府.县政府好多次,都是采取踢皮球的办法,你踢过来他踢过去。我们是穷苦农民,政府不给解决,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了。请你给我们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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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05-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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