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没有登记,有一个刚3岁的孩子。我和他感情不和要离婚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你好,首先你没有与你丈夫进行婚姻登记,如果想要离婚现需要办理一个结婚证,法院才会受理你们的离婚申请,其次,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以子女利益为原则,判给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人,如果孩子为哺乳期,一般为两周岁以下一般判给母亲,绝育了的一方也会被优先考虑,总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依法判决。
你好,你们都没结婚,孩子户口在谁名下?
可以向法院,谁抚养小孩有利抚养权就归谁。
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请致电咨询!
你们不是离婚,而是非法同居,孩子的抚养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孩子生长的方面考虑,孩子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