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申请执行 执行局不执行怎么办?
申请执行 执行局不执行怎么办? 本人于2013年9月30日以104万价格通过竞拍的方式买下了法院公开拍卖商品房一套。2013年10月16日法院把房子裁决给我。同时法院拟定一份“自行腾房”合同并让我签下。随后我通知原住户杨恩昌、陆云佳搬离,但其二人罔顾事实,视法律如同儿戏,拒不搬离。无奈之下,我向法院起诉杨恩昌、陆云佳非法侵占。历史一年多,法院判决杨恩昌、陆云佳二十日内搬离,终于看到了希望。但二人仍拒不搬离。然后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经办人徐建平却以“执行难”“难执行”为由推脱责任。这让我断然不能接受!被告此房产若在被法院拍卖前为其唯一房产,是不能被拿出来拍卖的,但既然能够拿出来拍卖,就说明此房产当时不是其唯一房产,这同时也符合目前的执行条件。为何“执行难”“难执行”一说?难道经办人现在的做法是否有失公平正义的原则而偏袒被告?并在办公室内竟说出“这事情难道要我来为你们擦屁股”这样的话(录音为证)
细想之下,经办人说出这样的话也是事出有因。当时在法院主持拍卖房产的法官为德清法院执行局原副庭长项金根,其人因滥用职权,受贿被起诉。我所拍得的房产当时也是项金根其朋友做通后依法炮制想通过此房产赚取差价收受贿赂。这是我事后调查得知,当时并不知情的我跟他们竞拍,最后对方因拍卖价接近市场价,无利可图,放弃了竞拍。为了压低拍卖价格,项金根找来杨恩昌、陆云佳(二人为原户主岳父、岳母。原户主因为企业破产,收走了这套房子)让其父母住里面,答应事成之后给他们十万。遂有“自行腾房”一说,原为项金根为了赚取最大差价所设置的障碍。我虽无实际证据证明这些情况,但昔日大法官现在因为受贿,滥用职权罪被收监应是明证。
之后我去过信访局,信访局以司法案件不受理为由让我再去找法院。去过当地检察院 、人大都无实际效果法院出了项金根这样的一条蛀虫,坑害国家,更祸害了我。正是因为政府的失察才会让这样的人留在法院工作,但为什么要我一个小老百姓为政府的过错买单呢?
请求律师的帮忙 若能解决此事 必当重谢 我微信号zhu690528 深入了解与沟通 案件号案号(2013)湖德执民字第1137-1号 湖德武民初字第889号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u888……(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5-05-20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