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赔偿争议
人身伤害赔偿争议 划两个学生在教室因充电器发生冲突。起因:一个寄宿生,一个走读生,走读生的手机充电器插在教室的插座上,寄宿生把走读生的充电器拿下来,把自己的好记星插上,走读生一看,把放在凳子上的好记星踹下来,结果两人发生冲突。走读生跳起脚一拳打在寄宿生的头上,寄宿生一拳打在走读生的肩上,走读生拿起板凳打寄宿生,被同学拉开,结果寄宿生脑震荡,走读生大母手指错位。请问责任怎样分?学校有没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74875……(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3-02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