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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方面

离婚方面 请问:
    夫妻双方以男方名义按揭购房,首付款由男方父母拿出,产权人为男方名字,夫妻共同偿还按揭费用。现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现已分床2个月,现男方提出离婚,男方为过错方或者是女方没有实质证据能证明男方为过错方的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吗?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女方称房屋为共同财产,但又不履行共同还款义务,现由男方个人支付每月按揭还款,男方该怎么办?如男方为过错方起诉,法院受理的话,该房屋财产如何分割,如法院判过错方不分或少分,那么女方不履行按揭还款是否对男方不公。望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anfe……(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1-03-02 19: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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