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村委会违约。如何维权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村委会违约。如何维权 08年,村委会与村民签订旧村改造安置协议,15年分房是,村委会单方面违约,有原先协议中规定的每平米450元购买改成2000元每平米购买,我们上诉到地方法院,法院以村民组织法村民自治为由。驳回上诉。就是个单纯的民事合同纠纷,怎么就成了村民自治。合同法的效力一点也不算吗。
合同是村委会盖的章。村民签的字。
我们提供了有效的证据。1 当时签的的合同。(有村委会盖章,村民签字。公正处公正盖章)2 村委会发放的结算清单,(清楚显示有450改成2000) 3 上诉之前有律师楼出具的律师涵。 4 当时我们上访到街道的上访是由和答复意见 叫我们到法院走法律途径维权 5 14年村委会出具的最终分房方案(方案中有详细的规章,还是按照签订合同的条款执行。)
可是到了法院为什么还是说是村民自治。而不看合同的违约。
请各位律师给个合理的意见或是途径给我们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友之(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5-05-19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