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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方误伤自己

打人方误伤自己 两饭店职员甲和乙,甲看乙不顺眼,在门口堵住乙,乙挤出门被甲打,然后双方互相拉扯,甲用保鲜膜筒打乙头部,被保鲜膜筒反弹打到眼部,后有人打110,甲去医院滥检查要求乙赔偿,乙有无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Lm8776(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1-03-02 11: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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