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村房屋拆迁的话,是怎么赔偿的
农村房屋拆迁的话,是怎么赔偿的 我是家里的女儿,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家里有个祖屋,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把祖屋让给我一个人了,要我在本地结婚生子,但是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头说的,所有人也都知道。但是在重新测量宅居地的时候,说每户占地面积可以有70平方米的。我的家很大,超占了。所以父亲就说在我家的地方分三户,哥哥一户,我一户,父亲一户。在写宅居地证明的时候户主是我的名字,但是有一栏写的是宅居地使用权却写了全家的名字,包括我妹妹,我不知道那个使用权是什么意思,问了知情人,他说只是家里的户口人数而已,没有多大意义。我妹妹已经结婚嫁出去了,她那边也在测量准备拆迁了,户口还没迁过去,但是已经写在她婆家的宅居地使用权上面了。这样她不就等于有两座房子的使用权了? 如果我的房子被国家占用或者私人占用拆迁,那么还原新房时怎么还原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小白菟(安徽)
提问时间:2011-03-02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