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问题
理论上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证明的是前述买方的过程实际是发生在1996年,如认定是1996年买的,就不算共同财产。
你们需要证据证明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们需要证据证明房子是在你弟弟结婚前买的,这样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认为从你说的情况看,认定应先通过诉讼将房产确权为你父母所有,否则应是夫妻
共同财产(只有一半份额)。
理由如下:
一、1996年你父母出资购买了系争房产;
二、你大伯在2007年办好小产证后,按照先前出资情况应过户给你父母。但因孩子上
学等原因,过户给你兄弟。这实际上是你父母将房产赠与给你兄弟和你侄女。
按照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之规定,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
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
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当时你父母赠与未明确只归你兄弟一人,所以该房产应是你侄女有一半份额,
你兄弟和你兄弟妻子各有四分之一份额。
三、若当初过户是名义上你大伯卖给你兄弟的,表面上更是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
背后还是赠与关系。
四、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能证明出资情况的,可以确权。但当初你父母是否办理
赠与公证还不得而知。
五、背后隐含的法律关系还是较复杂的,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律师结合情况
才能给出初步判断。
一般可以不算。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
您好!过户给您兄弟是在2000年前的话是属于您兄弟的个人财产,你弟媳无权分割;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你好,如果房子是2000年前买的,那么就是婚前财产,不能算到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除非你没有书面材料证明在婚前买的房子,那么就只能按登记的为准了。欢迎来电咨询,律师帮你分析材料详细解答。
你好!
你们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子是1996年买的,否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还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如果能证明房子是结婚前购买的话,可以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有没有证据证明背后的交易关系,如果有,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