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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3年劳动合同,2015年5月30日到期 公司新合同:工作地点非原有合同工作地

3年劳动合同,2015年5月30日到期 公司新合同:工作地点非原有合同工作地 律师你好:
3年劳动合同,2015年5月30日到期,原3年合同签约地为深圳福田区XX大厦XX楼。公司给新合同:工作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公司总部、分/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在地。请问此合同怎样驳回原有工作地?如因此问题打不成合同续签,是否有法律条款为依据,申请相关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00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5-18 15: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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