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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

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 本人于2011年1月30日与卖家签定了定金协议,该商品房属于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协议上写明于2011年2月28日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及进行交易。本人于2月25日约好与卖家交易,当天物业管理处告诉我,该商品房由于装修防水有问题令到楼下住户墙壁渗水,已经有好几年时间,一直没有协商解决好,问题现在还存在,而卖家坚持说不是自己家的问题,我就找了装修公司的人过去看了,也说是楼上的问题令到楼下渗水。所以我觉得房子有质量的问题,就要求卖家整改后再交易,卖家坚持说不是她的问题,我就要求她房子要减价,卖家又不肯,我就不买要求退回定金,买家现在要扣我的定金,说我违约,要赔偿她的损失,因为说我要购买她的房子而让她提前搬家了,而本人没要求过她什么时候搬家,我给定金时跟卖家说我不急着用,看她自己什么时候搬都可以,卖家说这里离上班远,想早点搬走的,现在说是我让她搬走了,要赔偿她的损失,这样合理吗?我可以拿回全部的定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ru0……(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3-01 15: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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