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男朋友要结婚了,男方(父母)买的房子,现在说婚前房产证也写上我的名字,我想
◆针对性解答:您好,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可以分割的。
◆支招:你这种情况算是赠与行为。房产的赠与行为,在房屋没有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所以最好还是尽快变更登记,增加你的名字在房产证上。
◆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如有疑问可以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