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过户,我老公爸爸的房子,就只是走了下程序,只出了过户的费用
没有特别说明,没有你的。
如果是婚姻期间的,你可以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您好,据你所述,如果是买卖,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你一半的。
你好,买卖合同,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可以主张。
◆针对性解答:您好,可能这房产法院会认定为您老公的个人财产,按您所说,您老公和公公表面上是合同买卖关系,实际上是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明确表示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支招:如果您想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要收集如下证据1.房屋买卖合同2.您老公打款凭证。当然如果您老公愿意增加您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就没这么多问题了。
◆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