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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时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问题

关于离婚时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问题 我哥哥和嫂子分居一年多,在这期间隔三差五回来几次,现在生一儿子,目前嫂子在外面有一位男人,而且同居了,提出离婚,孩子什么都不要,现在我想问的是孩子的抚养费(目前嫂子的收入1500元每月),1、直至18周岁得付款多少;2、是否可以要求一次付清?3、若是没有这个付清的努力,怎么支付,若不按时支付怎么办?4、精神抚慰金赔偿是多?金额怎么定呢?5、这几年嫂子挣的钱都一个人花了,我哥挣的钱生小孩花了13000元,现在就剩下5000元了,其余的就是电视、摩托车、洗衣机、衣柜四件家具,共同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敬请律师作答,谢谢了!两个人都是在外打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ch……(新疆-克拉玛依)
提问时间:2011-02-28 19: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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